海外流失文物的追回一直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的重视不断加强,中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在追索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为这些努力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支持。本文将探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如何促进海外流失文物的回归以及相关的实践案例。
法律法规基础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
2017年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中国的文物所有权原则,强调了中国享有流失在海外的文物的所有权。该法律规定:“国家采取措施确保境内文物的安全,禁止盗窃、盗掘和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文物;禁止出境或者非法流通国家所有的文物”。同时,该法还赋予了中国政府通过外交手段和国际合作等方式追索流失文物的权利。
国际公约与双边协议
除了国内立法外,中国还积极参与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以加强对流失文物的保护和追索工作。例如,中国是1970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通过的《关于制止非法出口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此外,中国还与其他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双边协定,如中法两国于2015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归还从中国劫掠的艺术品的协议》等。
实践案例分析
圆明园兽首的返还
作为最著名的海外流失文物之一,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自1860年被英法联军劫掠后,其回归历程备受关注。截至2023年,已有包括牛首、猴首、虎首在内的多件兽首被成功追回并在中国展出或收藏。这些成功的追索案件大多是通过拍卖行撤拍、捐赠或协商购回的方式实现的。其中,保利艺术博物馆和中国国家博物馆分别购买了部分兽首,而其他则是在境外被发现后被依法移交中方。
美国FBI查获的中国文物
2014年至2019年间,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与中国国家文物局合作,成功侦破了多起涉及走私中国文物的案件,共缴获了数千件珍贵文物。根据中美双方的合作机制,这些文物最终得以返回中国。这一系列行动不仅体现了中美两国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合作成效,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和示范作用。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展望
尽管中国在海外流失文物的追回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诸多挑战。首先,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文物流失情况复杂,追索过程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国际关系;其次,一些国家的司法体系并不完善,可能导致追索工作的延误甚至失败;再者,非法交易市场难以根除,新的流失风险依然存在。因此,中国将继续在国际舞台上倡导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交流,并通过加强国内外合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技术创新等多种途径,推动流失文物的回归进程。